您现在所在的位置:首页 > 就医指导 > 体检指南 > 健康体检
健康体检

为了使您的体检更加准确的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,温馨提示:

体检前:

1、体检前三天,请注意饮食,请勿吃过多油腻食物,不饮酒,不吃对肝、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;避免激烈运动。

2、体检前一天夜晚10点后请吃任何食物及饮料,不要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,保持充足睡眠;建议体检前一天不吃含糖、维生素C过高的水果。

3、体检当日早晨请您吃任何食物、不要饮水,但可以服必要的药物(如降压、降糖药等)。

4、已怀孕或准备怀孕的女性,请务必在检查前告知医护人员,避免进行X线的检查。

5、女性请勿在月经期内留取尿液标本,月经期后再做检查。

6、未婚、经期、孕期的女性请进行妇科检查。妇检前三天内请勿性生活、勿阴道用药。

7、乳腺钼靶检查:如有经前期乳房胀痛,请避开经前期和月经期。

8、核磁共振检查:无法当天检查,需要另外预约时间

8、体检时间:周一至周六上午(法定节假日除外),请于检查当日上午7:50,最迟不超过9点到前台登记排号(常规不需要预约,早来早排)。采血检查项目应在930以前进行(特殊情况可另定)。

 

体检中

1、体检时请您务必带上身份证原件,以便核验身份,现场打印体检单。

2、空腹检查的项目有采血、上腹部超声(肝胆脾胰)、C13呼气测试等,检查当日早晨禁食禁水,并于检查当日9:30完成抽血项目

3、泌尿系彩超和经腹妇科彩超(子宫、附件彩超)需憋尿检查,若早晨无法憋尿,请您做完餐前项目后及时进餐、饮水,憋尿后再做此项检查。

4、做粪便、尿液检查前,请您先拿取大小便标本杯到卫生间留取标本(尿液标本需留取中段尿)后,与条形码一同交给检验人员。

5、体检过程中若需更改已预订的体检项目(增加、删减),请到前台办理相关手续;若要自行增加项目、开药,请携带医保卡。

6、请您不要遗漏任何一项检查。如您不愿进行某项检查,请交体检单时告知前台。

7、根据市级相关文件规定无法提供一次性纸杯,请自备水杯。

 

体检后

1、体检结束后,请将体检指引单交到前台,以便核实所有项目都已完成。

2、请提供本人真实的联系方式,以便我们将异常的体检结果第一时间通知到您本人。

3、检验结果仅对本次采集的标本负责,若有异议,请及时提出。本体检报告仅作为健康、保健之用,不作任何证明依据,如对检查结果有异议,请于一周内来总检室复查。

4、健康体检报告通常于全部体检项目完成后一周(有妇检项目的两周)可在手机上查询、下载打印,具体方式可详见体检指引单。

 

联系电话:0592-2663670

体检地点:厦门市妇幼保健院2号楼3楼健康管理科

(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)

 

【交通指南】

1、乘车路线:

地铁:1号线-镇海路站-1号出口即可到达

② 公交(妇幼保健院站):2路、3路、8路、10路、11路、19路、71路、29路、86路、100路、

123路、139路、M1

BRT:第一码头站转2路、3路、71

2、周边停车场:第一广场停车楼、中华城地下停车场等